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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石油学院人员密集场所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一、 总   则

  (一)目的

预防人员密集场所火灾事故,减少火灾危害,维护教职工、学生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影响,维护学院的安全稳定。

(二) 工作原则

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管辖谁负责、谁受益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安全自检,隐患自除,责任自负,接受监督”的工作机制和“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消防安全管理和责任追究体系。

(三)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  第4号)、《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

(四) 适用范围

校园区内教学楼、公寓楼、食堂等。

二、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任务

领导机构   

总 指 挥:谢永利(校长 焦光纯(党委书记)

副总指挥:杨海清(副校长) 党委副书记

徐克非(副长) (副长)

    (副长)

                  佟    宇(理事长助理)

现场总指挥:杨海清(副长)  

现场副指挥:李洪华办主任)刁子文(保卫处长)

庞道晶校办副主任

成      员: 张学斌、赵胜林、 李富刚、王 岗、韩冶、王炳旭

职  责:

1. 指挥火灾扑救和善后处理;

2. 组织制定预案并督促落实;

3. 组织日常消防安全检查,落实隐患整改;

4. 组织日常消防安全教育和有关信息通报。

(一)通讯联络组

组  长:高  峰(网络中心主任)

副组长:庞道晶 (院办副主任)

成  员:吴东爽、孙彦雷、王智伟、杨雪

职  责:

    1. 负责校内外通讯联络,保证通讯畅通。

    2. 负责指挥中心和现场的联系。

(二)火灾扑救组:      

     具体布置及分工如下:

教学楼:

组  长:王永辉  

副组长:韩大伟

成  员:各二级学院办公室工作人员

学生公寓:

组  长:   

成  员:舍务科工作人员及各舍务管理员

学生食堂:

组  长:刘恩君

成  员:食堂管理科工作人员

职  责:

1.启动消防设施,调配扑救人员进行扑救。

2.组织人员进行疏散,防止拥挤,踩踏伤人。

3.维持现场秩序,保护火灾现场和进行善后处理。配合有关部门进行火灾现场勘察,形成事故处理报告。

(三)后勤保障组

组  长:金晓瑞

副组长:

成  员:刘雁春、刘恩君季文国、何秋艳、段井江

张海舫、杨长军

职  责:

1.启动供水系统,保证消防设备和设施正常运转。

2.切断电源,启动备用电源。

3.负责车辆调配。

4.调配医护人员和抢救用医疗设备、药品。

5.维持交通秩序,疏散人员和车辆。

6.协助事故善后处理,恢复正常秩序。

三、 要   求

(一)各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按照学院提出的“六防止、三杜绝”的要求,层层建立安全防火责任制和组织机构,组织开展经常性的消防知识教育和消防演练活动。

(二)各单位要服从统一指挥和调遗,按照分工和要求应对突发火灾事故,组织好人员开展消防安全工作的落实。

(三)参加事故抢救的工作人员必须听从指挥,按要求准时到达指定岗位,履行职责,完成任务。

(四)安全保卫部门要保护现场,严防不法分子进行盗窃和破坏活动。保安人员应立即赶赴火场,维护秩序。

(五)后勤保障部门要切实作好善后处理工作(财产索赔、人员安置等工作)、尽快恢复正常秩序。

(六)有关部门要作好宣传思想工作,化解矛盾,稳定思想。

(七)有关部门要加强检查和指导,凡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的,要按照有关法律和法规,坚持“四个不放过”(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得不到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不吸取教训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火灾事故,追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发生上述事件由发现火情者报告到保卫处,保卫处请示主管领导并视情况报警。

应急电话:

 0451-87174009(学座机直拨4009)

 0451-87174110(学座机直拨4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