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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石油学院防火安全检查制度
一、防火安全检查是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杜绝火灾事故的重要手段,防火安全检查可以做到防患与未然。
二、由学院安全委员会领导带队,保卫部和有关部门负责人联合成立防火安全检查小组对全院安全防火全面检查,全院联合检查通常半年一次,在重大节日前更侧重检查重要部门的安全防火情况。
三、系、处、科室、学生公寓、食堂等部门,每周进行一次有主管领导参加的防火安全检查。
四、每天工作时间内要由主管领导安排本部门值日人员或安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火源、电源和易然、可燃物等进行细致的安全检查。做到人走灯灭,无人断电,及时清除隐患,确保安全。
五、保卫处工作人员应对各部门,尤其是防火要害部位,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抽查,强化安全防火管理工作。
六、值班值宿人员和门卫、更夫对水源、电源和重要部位,必须经常进行巡逻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消除隐患,发现重大隐患,必须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七、积极配合和协助公安消防监督机关进行安全防火检查。
参加检查的人员要认真负责并做记录。发现隐患和不安全因素,必须及时解决,并将整改工作落到实处,防止酿成灾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