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总 则
(一)目的
预防人员密集场所火灾事故,减少火灾危害,维护教职工、学生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影响,维护学院的安全稳定。
(二) 工作原则
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管辖谁负责、谁受益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安全自检,隐患自除,责任自负,接受监督”的工作机制和“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消防安全管理和责任追究体系。
(三)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 第4号)、《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 61号)、《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
(四) 适用范围
校园区内教学楼、公寓楼、食堂等。
二、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任务
领导机构
总指挥:王玉文(院 长)
副总指挥:王果夫(副院长) 鲁兰沁(书记)
金民英(副院长)任福山(副院长)许冬梅(副院长)
现场总指挥:王果夫(副院长)
现场副指挥:王兆友(保卫部部长)
成 员: 李秉东、张庆和、张志超、杨国辉、高鹏、
张 合、杨德福、石智滨、单成栋、井永刚、
史 磊、邵 骏、由立新、计国梁、王 鹏、
姚红岩、苍 海、孙 成、栾英凯、苏金亮、
郭玉江、张延来、刘艳红、王景艳
职 责:
1. 指挥火灾扑救和善后处理;
2. 组织制定预案并督促落实;
3. 组织日常消防安全检查,落实隐患整改;
4. 组织日常消防安全教育和有关信息通报。
(一)通讯联络组
组 长:沃金雁
副组长:栾 添
成 员:吴东爽、周微、高峰、韩霜、袁 帅、李海涛、
肖晓明、王永辉
职 责:
1. 负责校内外通讯联络,保证通讯畅通。
2. 负责指挥中心和现场的联系。
(二)火灾扑救组:
具体布置及分工如下:
教学楼:
组 长:高吉琳
副组长:王智伟
成 员:各系办公室工作人员
学生公寓:
组 长:韦思明
副组长:纪晓瑞 王 蕾
成 员:学工处工作人员及各舍务教师
学生食堂:
组 长:于 伟
副组长:邓忠玲
成 员:食堂工作人员
职 责:
1.启动消防设施,调配扑救人员进行扑救。
2.组人员进行疏散。
3.维持现场秩序,保护火灾现场和进行善后处理。配合有关部门进行为灾现场勘察,形成事故处理报告。
(三)后勤保障组
组 长:王宪斌
副组长:郎永德
成 员:栾添、李璐璐、陈晓丽、沈斌、李焕清、罗文英、
王海林、王成兴、陈道权、王富、祝笑红、彭存哲、
苏永彬
职 责:
1.启动供水系统,保证消防设备和设施正常运转。
2.切断电源,启动备用电源。
3.负责车辆调配。
4.调配医护人员和抢救用医疗设备、药品。
5.维持交通秩序,疏散人员和车辆。
6.协助事故善后处理,恢复正常秩序。
三、 要 求
(一)各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按照学院提出的“六防止、三杜绝”的要求,层层建立安全防火责任制和组织机构,组织开展经常性的消防知识教育和消防演练活动。
(二)各单位要听从统一指挥和和调遗,按照分工和要求应对突发火灾事故,并组织好人员组织开展安全消防工作。
(三)参加事故抢救的工作人员必须听从指挥,按要求准时到达指定岗位,履行职责,完成任务。
(四)安全保卫部门要保护现场,严防不法分子进行盗窃和破坏活动。
(五)后勤保障部门要切实作好善后处理工作(财产索赔、人员安置等工作)、尽快恢复正常秩序。
(六)有关部门要作好宣传思想工作,化解矛盾,稳定思想。
(七)有关部门要加强检查和指导,凡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的,要按照有关法律和法规,坚持“四个不放过”(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得不到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吸取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火灾事故,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
发生上述事件由保安报告到保卫处,保卫处请示主管领导并视情况报警。